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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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天津市西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西青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各街镇,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存量市政基础设施入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面有效实施,市财政局 会同 市 住建 委 、 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 水 务局、市 工信 局 、 市交通运输委 印发了 《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 的通知》 ( 津 财会〔 202 3 〕 3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 我区各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入账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通知》规定将存量市政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
- 各街镇应当于 2024 年 3 月 10 日前将本街镇相关类别市政基础设施的入账情况报送对口区级主管部门;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运管局应当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前将本区相关类别市政基础设施的入账情况(含各街镇入账情况)报送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会计法制监督科;区工信局应当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前将本区相关类别市政基础设施的入账情况报送对口市级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会计法制监督科 ; 公安西青分局应当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前将本区相关类别市政基础设施的入账情况(含各街镇入账情况)报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区财政局会计法制监督科。
附件:《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 的通知》(津财会 〔 2023 〕 3 号)
西青区财政局 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安西青分局
西青区水务局 西青区工信局
西青区运管局
2023 年 9 月 4 日
( 联系人:西青区财政局 肖建艳,联系电话: 27921109 ;
西青区住建委 张兆兴,联 系电话: 27392772 ;
西青区城管委 苗馨文,联系电话: 27945335 ;
公安西青分局 周永亮,联系电话: 18202212616 ;
西青区水务局 李国梁,联系电话: 15222378970 ;
西青区工信局 霍新新,联系电话: 27392491 ;
西青区运管局 徐 萍,联系电话: 18522636029 )
(此件主动公开)